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出山法庭与出山镇司法所联合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签订还款协议。
原告齐某与被告黄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黄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齐某借款30余万元,还款时间到期后,经齐某多次催要欠款无果,遂向出山法庭和出山镇司法所寻求帮助。
出山法庭庭长杨绿化和出山镇司法所所长了解到本案借款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了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庭长杨绿化和出山镇司法所所长在齐某的带领下,来到黄某家中,就此事与黄某进行沟通。杨绿化庭长向黄某耐心释法说理,同时让黄某换位思考,珍惜友情,最终,黄某和齐某达成还款协议。
出山法庭通过法庭和司法所优势互补、相互借力从而形成诉源治理合力,以诉前调解的柔性,结合法院裁判的刚性,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法院出山法庭将继续加强与乡镇司法所联系,把矛盾纠纷在诉前阶段进行有效化解,真正达到“抓前端、治未病”,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冯占华 杨斐 耿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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