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回购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封闭式回购又叫质押式回购和开放式回购又叫买断式回购。
在封闭式回购下, 如果回购交易到期后资金融人方无法按期还本付息, 则资金融出方可以通过出售质押债券得到补偿。但是,在封闭式回购交易到期之前, 资金融出方仅拥有该债券的质押权, 无权随意处置被质押的债券, 被质押债券处于冻结状态, 不能流通和再次融资。另外, 在封闭式回购下,单一的现货交易使得做多成为交易者的惟一选择, 市场参与者只能在市场行情看涨中获得盈利, 却没有办法在利率下跌走势的正确预期中获得相应的风险回报。这样, 在市场逐步走低, 现券价格不断上升的过程中, 现券交易量不断放大, 流动性随之得到改善。但是一旦价格走势出现逆转, 由于缺乏做空机制, 所有持券的参与者都将遭受损失。此时交易量就会立刻下降, 导致市场流动性不足。
质押式回购主要有哪些类型?
标准券
所谓标准券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由证券交易所或同业拆借中心根据债券回购融资方证券账户的债券存量,按照不同的券种,根据各自的折合比率计算的、用于回购抵押的标准化债券。可见,标准券是一种虚拟的回购综合债券,它是由各种债券根据一定的折算率折合相加而成。也可以说,标准券是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利用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债券回购标准
标准券的设立简化了回购品种的设置,克服了原先按具体券种分别以不同回购期限设置回购交易品种所带来的种种局限,实现了债券回购品种的标准化,即设立债券回购标准品种方便了回购交易的开展。
标准品种
所谓标准品种,是指不分券种、只分回购期限、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准化债券回购交易品种。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在刚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时,其品种的设置是非标准化的。当时两地交易所都是针对具体券种,分别按不同回购期限来设置回购交易品种的。从当时情况来看,由于我国国债市场品种单一,在数量和期限结构上远远不能同西方发达市场相比,因而对具体券种开办回购尚具可操作性。但是,随着我国国债一级市场的扩大、品种的丰富及发行体制的改革,必然会出现少数品种交投集中而有些券种备受冷落的局面。而且,以券融资方用作抵押的某一具体券种的库存是有限的,这也直接限制了回购交易的开展和回购成交量的扩大。为此,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于l994年9月、l995年7月取消原按券种、回购期限分设回购品种的方法,设立不分券种、只分回购期限、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准化国债回购标准品种。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回购设置单独的标准券库,与现行的国债回购标准券库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