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债有什么漏洞存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角债,是人们对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通常由甲企业欠乙企业的债,乙企业欠丙企业的债,丙企业又欠甲企业的债以及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构成。是一种无秩的开放的债务链。企业之间的资金拖欠若波及面太广,规模过大,则会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同时也会冲击银行信贷计划的执行。巨额的未清偿的债务拖款使企业或不能进一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难以申请到信贷;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陷入债务死扣之中,每一个企业既不愿意偿债,它的债权也无法得到清偿。三角债还会造成经济信息的混乱。现在宏观闭环债权学已经为解决三角债难题提供了整套的解决方式。
三角债有什么危害?
“三角债”的危害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企业间的“三角债”使企业流动资金周转速度放缓、周转周期加长,甚至使部分资金滞留或压死。第二,企业间的“三角债”关系掩盖了商品的正常供求关系和商品的优劣区别,干扰了优胜劣汰的商品竞争规律,使滞销品、残次品照常生产,过多积压,造成更大范围的浪费。第三,企业间的“三角债”使企业经常出现“寅吃卯粮”,超前消费的现象。第四,企业间“三角债”使产品和资金的流通渠道与流通方式混乱,给国家宏观调节带来困难,使计划经济难以付诸实施,国民经济难以协调发展。第五,企业间“三角债”互相牵扯,使企业经营者忧患心理和惰性心理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