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如何计算的?
房屋公共维修基会有自己一定的标准,会根据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会按房屋消费者购房时总贷款的2%~3%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小区的部分业主共同所有。在2008年2月1日,有关部门对于公共维修基金则执行了一项新的标准办法,以前按照总房款的2%~3%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更新为:多层住宅以每平米100元交纳其公共维修基金;高层全现浇结构则每平米150元交纳;高层框剪结构200元;根据不同的住宅建筑安装成本其公共维修基金也就有所不同。
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是多少?
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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