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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抵押的不动产有哪些?抵押的种类有哪些?

2023-05-05 16:14:09 来源:税法网

不能抵押的不动产有哪些?

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比起其他抵押物来说,更让人能够接受,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不动产都能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因为不动产的种类较多,每一种类的不动产因其不同的法律关系都有其特殊性,所以在遇到不动产抵押的情况时,一定要区别对待,谨慎处理。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有: 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个别性,也称独特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而且增值; 数量有限性,又称供给有限,土地总量固定有限,经济供给有弹性。

以下就是一些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

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院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

2、军队的房地产(一般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

3、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

4、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

5、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

6、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等。

7、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

8、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等)。

9、已作过抵押但未经前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也不能重复抵押。

10、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上述十类不动产都属于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这类不动产即使在抵押双方签了抵押合同,也办不了抵押登记手续,所以是无效的。

抵押的种类有哪些?

(一)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回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房屋、各种地上定着物等;

(二) 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

(三) 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

(四) 财团抵押,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

(五) 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

(六)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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